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全 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策略和政策、绩效评估及激励机制及其他与薪酬相关的事宜,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经董事会通过后,提呈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裁、首席医 学官、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组成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