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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SH:688359)2023-12-20 19:00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公司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 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