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丛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