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和维护权益[3]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提前泄露[4][5][6]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 披露内容与形式 - 应履行的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13] - 日常信息披露形式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5] - 应披露业务、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6] 定期报告时间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季度报告[19] - 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9] - 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9]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9] 担保披露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披露[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披露[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披露[31] 大额交易披露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2] - 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2] - 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披露[3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披露[35]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6] - 董事会定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并在年度报告披露[49]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说明相关情况[4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2]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监督[5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7] - 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1]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将处分并追究责任[61]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