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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硕世生物硕世生物(SH:688399)2024-09-19 17: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2万元,股份总数为5862万股,每股面值为一元[7][14][16] - 公司发起人共26名[12] 股权结构 -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560万股,持股比例35.4868%[13] - 王国强认购股份494.52万股,持股比例11.2493%[1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1] -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的25%[21]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3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三千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107][10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0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0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9]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1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2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6]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投资等事项,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8] - 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且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8] 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等特定情形的股东[175]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等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175] - 公司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75]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5]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