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开1次会,提前3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提名流程 - 提名董高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职责与披露 - 负责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