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止授予日)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 2024 年 7 月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