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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康为世纪康为世纪(SH:688426)2024-02-06 17:5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