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 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 程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