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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时创能源时创能源(SH:688429)2024-09-25 17:48

时间范围 - 未来三年为2024年 - 2026年[1]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7]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2]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12]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6] - 监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6] - 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7] - 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需说明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情况[17] - 本规划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18] - 本规划与法律法规等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