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行股票相关 - 公司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3][5]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6][7]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以同一价格、现金方式认购[10][1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3][14] -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15][17]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8][1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0万元[20][21][22]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7][28] 报告编制 - 公司编制《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30][32] - 公司编制《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33][35] - 公司编制《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36][38] - 公司编制《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39][42] - 公司编制《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5][48] -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并编制报告[49][51] - 公司根据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明细表[52][5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56][57] - 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相关事项[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