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公司章程
天微电子天微电子(SH:688511)2024-08-30 16: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88.5524万元[9] - 公司成立日向全体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巨万里持股比例为56.3876%[21] - 发起人张超持股比例为8.0818%[21] - 发起人吴兆方持股比例为7.3527%[21] - 发起人巨万珍持股比例为7.2919%[21] 股份回购与转让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触发股份回购[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4]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否则可起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或监事会提起诉讼[3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不设职工代表董事[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4] 监事会 - 公司设监事会,有3名监事,含1名职工代表和2名股东代表[13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4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8][16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