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上纬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辑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 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刘许友 签名: (2) 17 2)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