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份授予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7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1%[2][7] - 首次授予298.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0.76%[2][7] - 预留授予71.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19.24%[2][7]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0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109人的14.43%[10] - 董事、总经理袁云龙获授15.00万股,占计划授出数量4.05%,占公司股本总额0.03%[12] - 副总经理何立获授9.00万股,占计划授出数量2.43%,占公司股本总额0.02%[12]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喜苹获授6.00万股,占计划授出数量1.62%,占公司股本总额0.01%[12] - 其他激励对象(157人)获授268.80万股,占计划授出数量72.65%,占公司股本总额0.52%[12]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5]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1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19] - 若2024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2025年授出,也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各50%[19][2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32元[23]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7.85%,前20个交易日的50.07%,前60个交易日的54.05%,前120个交易日的54.60%[24]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8] -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4年度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8] -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5年度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8]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2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26][28] - 绩效考评结果为A、B、C、D时,个人系数分别为100%、100%、50%、0%[31] 审议与公示要求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意见[37]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40]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2]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43]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4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4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45]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P须大于1[45] 成本与相关数据 - 公司拟于2024年6月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98.80万股,预计确认激励成本1129.34万元[50] - 激励成本将按归属安排分期摊销,2024 - 2027年分别为234.40万元、468.81万元、330.27万元、95.86万元[51] - 2024年6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95元/股,假设为授予日收盘价[52]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52]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3.20%、14.37%(分别采用上证综指最近一年、两年的波动率)[52]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52] 争议解决与计划终止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协商解决期限为60日,协商不成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57]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或股东大会未通过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激励计划[5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0]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0]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正常实施[60] 激励对象离职处理 - 激励对象因违规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61]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被裁员或合同到期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61] - 激励对象退休或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可不变更[62] - 激励对象因工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规定享有[62]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董事会决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是否变更[62] 公告情况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上网公告[6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4日[65]
康鹏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