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 拟授予权益总计37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71%[7] - 首次授予298.8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80.76%,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0.58%[7] - 预留71.2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9.24%,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0.14%[7]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0人,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14.43%[7] - 董事、总经理袁云龙获授15.00万股,占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4.0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03%[25] - 副总经理何立获授9.00万股,占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2.43%,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02%[25]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喜苹获授6.00万股,占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1.62%,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01%[25] - 其他激励对象(157人)获授268.80万股,占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72.6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52%[25] 授予价格及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为5.32元/股[8]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57.85%,前20个交易日50.07%,前60个交易日54.05%,前120个交易日54.60%[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8] 归属比例及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31] - 2025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3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以2024年度为基数,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以2025年度为基数,2026年不低于20%[4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41] 业绩考核及个人系数 - 绩效考评结果为A、B时个人系数为100%,C为50%,D为0%[42] -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4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44] 数量及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公式为Q=Q0×(1+n)[46]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47]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公式为Q=Q0×n[4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1+n)[48]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P1+P2×n)÷[P1×(1+n)][48]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n[48] - 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49] 其他数据及规定 - 2024年6月3日标的股价为8.95元/股,历史波动率为13.20%、14.37%,无风险利率为1.50%、2.10%[52] - 假设2024年6月底首次授予2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激励成本1129.34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234.40万元、468.81万元、330.27万元、95.86万元[53]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55]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5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8]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58]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激励计划的,自有关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激励计划[6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6]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6]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权益安排,已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应返还利益[64][6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按计划执行;因违规导致职务变更或解除关系,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67]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68] - 激励对象退休,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变,董事会可决定不将个人绩效考核纳入归属条件[68]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变,董事会可决定不将个人绩效考核纳入归属条件[68] - 激励对象因工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计划程序享有,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68]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董事会可决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是否变更[68] - 其他未说明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处理方式[6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先协商,60日内未解决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70]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2]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2]
康鹏科技: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