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不得买卖股票[7] - 公司董监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8] - 公司董监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9]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确定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2] - 现任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减持披露 - 董监高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公告[15] 其他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0] 违规处理 - 买卖股份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17] - 转让股份违规证监会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18] - 特定情形下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严重时市场禁入[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