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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逸飞激光逸飞激光(SH:688646)2024-09-03 17:04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8月17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7日[6]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3日9:15 - 15:00[6]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61人,代表股份44,742,123股,占比47.0165%[11] - 通过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36,867,020股,占比38.7411%[11]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5人,代表股份7,875,103股,占比8.2754%[1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44,651,973股,占比99.7985%[17] - 《选举张三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41,175,130股,占比92.0276%[17] - 《选举赵来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41,185,590股,占比92.0510%[19]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审议通过[20] - 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事项表决[20] - 主持人、出席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20]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