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