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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元琛科技元琛科技(SH:688659)2024-05-30 17:4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