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的对外捐赠行为。未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 对外开展捐赠事宜。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捐赠行为,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公共安全、体育事 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 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 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 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