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 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了 规范。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的企业,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