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 修正定期报告差错:公司于 2022年10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发布 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 2021 年度、2022 年一季度及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2. 完善管理制度:公司完成了对《合同管理制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项 目预算制度》的修订工作,完善了采购合同的审批流程和采购付款的审批流程, 增加内审部门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批和采购付款的审批要求,以及参与项目预估总 成本的编制、调整的审批职能。内审部门将项目预估总成本作为年度审计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审核其编制及调整的合理性及准确性,并将其作为年度内部审计 报告的一部分,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 3. 发挥独董监督职能:公司已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将上述 涉及到内部审计的相关内容整合到制度中。并要求内审负责人定期向审计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进行当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工作指 导,并对提出的工作建议进行反馈与落实。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