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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卓锦股份卓锦股份(SH:688701)2024-03-01 17:22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当事人: 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安润信(北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予以监管警示。 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中安和汇)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 股份)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3 年 11 月 27 日,中安和汇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卓锦股份股票累计达到 1%,未及时告知卓锦股份,导 致卓锦股份迟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才披露《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超 过 1%的提示性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中安和汇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08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