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股东会议事规则
唯赛勃唯赛勃(SH:688718)2024-07-24 19:37

融资与资产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审议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22]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未发出,连续90日以上相关股东可自行召集[2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公告[27]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决议通过标准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股东权利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52] 主持与登记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8]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会[38]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41] 提名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53][5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3] 决议撤销与保存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64]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66] 信息披露与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股东会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经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70] - 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与决议一并披露[7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74] 规则相关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7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72]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7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