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唯赛勃唯赛勃(SH:688718)2023-12-12 18:04

选聘流程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7]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公司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信息披露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9] 其他规定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保障公平公正[8]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事务所,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客观评价[1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23]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7]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20]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需关注[20]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需关注[21]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人员需关注[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等严重情形将不再被选聘[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