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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唯赛勃唯赛勃(SH:688718)2023-12-12 18:0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业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文学、陈宏民、雷琳娜 2023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 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