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同益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