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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华发A深华发A(SZ:000020)2023-12-22 20:18

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4] - 研究报告直接提交董事会,相关事项经办公会讨论后提交审查[12] - 根据董事会要求或委员提议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提名委员会 - 成员三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20] - 由董事长等提名[2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0] - 负责考查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并提建议[18]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需董事会认可[30]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37] - 由董事长等提名[37]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4] -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35]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9] - 审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37]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聘请报董事会批准,费用公司支付[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三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50]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0]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0] - 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53]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54]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0]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60]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