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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08-29 20:36

规则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 - 修订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增加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等多方面建议及审查工作[1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新增风险管理专门委员会[29] 人员管理 - 公司管理层称谓从首席执行官(CEO)改为总裁,副总裁不超过六名[1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5] -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18] 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8][9] -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8][9] -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院强制执行除外[8][9] 会议规定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五名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11][29]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2][32]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以书面形式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2] 权限限制 - 连续十二个月内,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资产收购、资产出售、资产抵押事项,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明确授权的情况除外[31]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2][33] 其他事项 -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决定[18] - 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随时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并要求相关人员提供说明[24]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等基于章程等规定的争议或权利主张应提交仲裁解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