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核查,现就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