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现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 符。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 3.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