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监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特定人员不能担任监事,如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5] - 监事连续二次未出席或十二个月不参加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0][11] 任期与考评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届满连选可连任[11] - 对监事业绩考评每年进行一次,标准含会议出席率等[12][13] - 对监事会业绩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由自我评估并经股东大会审议[32][33] 监事会构成与运作 - 监事会由3人组成,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17] - 监事会每年对公司定期检查一至二次[1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或三日[24][26] 决议与其他 -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29] - 专职监事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方案,经董事会确定标准并年报披露[15] - 董事会需十个工作日对监事会决议答复[25] - 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永久保存[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