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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SZ:000413)2024-08-01 18:05

股价风险 - 截至2024年8月1日,A、B股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1元,存终止上市风险[2][3] - 2024年7月19日首次披露股价低于面值终止上市风险提示[4] - 2024年8月1日第二次披露,本次为第三次提示[4] 监管情况 - 2024年5月8日因未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5] - 2024年7月9日起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5] - 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和东旭集团改正[6] 资金问题 - 若六个月内未清收95.95亿元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处理[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81.70%,冻结占比78.43%[7] - 东旭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冻结占比100%[7] 信息披露 - 风险警示期间至少每月披露资金占用解决进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