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议事规则修订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原四委员会修订为战略、审计两个[2] - 原提名委员会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相关条款删除[2][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4]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薪酬与考核 - 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4] - 成员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薪酬向董事会提建议[5]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5]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建议[5] 其他 - 《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调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