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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SZ:000413)2024-07-05 23:14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超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0%[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超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90%[6] 缺陷认定 - 盈利时单项缺陷影响水平达或超评价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5%为重大缺陷[9] - 亏损时单项缺陷影响水平达或超评价年度合并报表销售收入0.5%为重大缺陷[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单项缺陷影响水平达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0.5%及以上为重大缺陷[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个人舞弊涉及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为重大缺陷[16] 现存问题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存在一个重大缺陷,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8] 解决策略 - 督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完善资金管理等内控环节[18] - 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19] -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并加强内审部门监察审计职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