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3年9月8日决定9月2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 - 9月9日在深交所、9月8日在港交所披露召开股东大会通知[10]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1]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A股股东及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340,252,903股,占比11.4189%[14] - 现场B股股东及代理人49名,代表股份56,441,191股,占比1.8942%[14] - 现场H股股东及代表1名,代表股份55,578,081股,占比1.8652%[14] - 网络投票股东22名,代表股份145,461,585股,占比4.8817%[1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共79名,代表股份597,733,760股,占比20.0599%[15] - 中小投资者70人,代表股份70,902,776股,占比2.3795%[1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出售武汉晨鸣65.21%股权的议案》合计赞成股数596,467,460,占比99.7881%[19] - 《关于出售武汉晨鸣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合计赞成股数593,398,377,占比99.2747%[20]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1]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均合法有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