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生物") 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全体独立董事通过召 开专门会议,对上述拟签署的增资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查,协议中约定的交易定价 公允,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