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由股东大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 采用能充分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保障公平公正[5]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与改聘 - 选聘等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特定情况应改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等情形[1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16]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6] - 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16] - 股东大会解聘,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员处罚处分[16] - 事务所分包转包情节严重不再选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