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德股份海德股份(SZ:000567)2024-09-12 19:09

公司资本与股份 - 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元,1994年在深交所上市[3]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4,592,155元[4] - 1992年定向募集总股份13500万股,1993年调整后股本总额6000万股[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54,592,1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4] - 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61]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8] 其他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94] -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平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