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8亿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委托理财[1][3]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3月15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1][3] - 额度内金额可滚动使用,单笔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 理财相关情况 - 委托金融机构,主要投资短期低风险稳健或保本型产品[5] - 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属董事会审批范围[6][7] 风险与措施 - 理财存在市场、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公司采取风控措施[8][9] 各方态度 - 委托理财不影响日常经营,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10] - 监事会同意,强调保障日常经营和注意风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