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于1994年7月13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8,280,604.00元[6] - 公司经批准首次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4000000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8,280,604.00股[1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19] - 特定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总额10%[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实际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0] - 董事会可决定总资产30%以内的对外投资等事项[6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6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7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9]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88]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96][9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0]
粤宏远A: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