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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德龙汇能德龙汇能(SZ:000593)2024-05-20 20:2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股份发行授权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份,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1]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3]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临时股东大会请求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监事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1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0]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候选人提名规则 - 公司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2]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表决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监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撤销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信息披露 - 公司每年在《中国证券报》等指定报刊选一家或多家刊登公告及信息,并在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