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资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会议召开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20]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0] - 需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21] - 文件至少保存十年[2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用视频、电话等[21] - 记名投票,一人一票,未出席未委托视为弃权[21] 其他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股东[24]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