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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资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油资本中油资本(SZ:000617)2024-03-28 19:4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13]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2]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临时报告[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临时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临时报告[14]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需披露临时报告[1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证券事务部牵头编制,财务部负责财务部分,各部门配合提供资料并审核确认相关内容[20] - 临时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联络人应及时告知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判断重大性后决定披露[21] - 无须经董事会审批的临时报告经证券事务部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等签署后披露;须审批事项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披露[21]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最先发生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交易的,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17] - 所属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18]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必要时问询[18] - 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可免于披露,为商业秘密可暂缓或免于披露[25]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23]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26] 档案保存与制度执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2] - 公司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6]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28]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该信息[30] -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人员参加外部活动不得公开未披露内幕信息[30] - 公司应与中介机构及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30] 差错责任与办法生效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情形[31] - 公司内部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差错将被追究责任[32]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步废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