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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07日修改)
仁和药业仁和药业(SZ:000650)2023-12-07 16:28

制度修订 - 仁和药业于2023年12月7日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审议与职权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才提交董事会[3] - 特别职权需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及修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