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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金岭矿业金岭矿业(SZ:000655)2024-08-01 17:17

外派任职规定 - 外派董监高原则上最多可同时在不超3家派驻公司任职[7] - 专职外派董监高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20个工作日[9] - 兼职外派董监高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0个工作日[9] 管理职责分工 - 证券部负责外派董监高业务归口管理等工作[5] - 党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外派董监高人才库并动态调整[5] - 公司各部门按职责就派驻公司议案提专业意见[6] 任期与履职要求 - 外派董监高任期按派驻公司章程执行,公司可按需调整[6] - 履职须符合公司经营目标等要求[8] 报告与备案要求 - 外派董监高每年提交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报告[10] - 外派董事、监事5个工作日前提案,会后5个工作日内备案决议文件[14][16] - 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在终了5、10、30、60个工作日内提交[18] - 专职外派人员在任期内次年一月末等时间书面述职[19] 奖惩规定 -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可申请专项奖励[19] - 有隐匿问题、失职等行为免除职务并依规处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