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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岭矿业金岭矿业(SZ:000655)2024-09-11 18:18

董事会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0]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 会议通知 - 董事会会议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11]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超两名[12] 计划拟订 - 公司中、长期规划由董事长组织拟订,年度发展计划由总经理组织拟订[15] 财务方案 - 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拟订,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15] 项目评审与公布 - 公司重大投资等项目需评审,股东会前至少五日公布报告[16] 交易审批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售重大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但未达股东会标准,提交董事会批准[18] - 六种交易情况未达股东会标准,提交董事会批准[18]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比及金额达标,提交董事会批准[18] 资产抵押质押审议 - 抵押、质押资产权益价值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议[21] - 高于50%由股东会审议[21] 担保事项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达标,由董事会批准[21] 议案相关 - 各项议案应于董事会召开前十五日送交董事会秘书[22] - 董事会修改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特殊规定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表决票与会议记录保存 - 表决票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2] 会议记录整理与签字 - 无法立即整理记录,秘书应在会后三日内完成,董事三日内签字[32] 董事责任 - 董事应在决议上签字,有异议记载于记录可免责[34] 议事规则修改 - 公司应修改议事规则的情形包括法规、章程冲突等[38] - 修改事项属法规要求披露信息,按规定公告[38] 规则释义 - 议事规则中“以上”“高于”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0]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