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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公司章程全文(2024年9月修订)
湖北广电湖北广电(SZ:000665)2024-09-02 18:59

公司历史与股本 - 1988年,公司由武汉市塑料工业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18] - 1989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7.05万股[12] - 199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506.55万股[12] - 1996年12月10日,1373.6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7,149,495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37,149,495股,均为普通股[19] - 2012年7月27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更名[12][18][19]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7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职工代表担任[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纪委及相关工作部门和群众组织[61] - 公司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委成员交叉任职[6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