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