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以确保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信息收集与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 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 序和要求进行信息整理、报送、披露,遵守公司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纪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 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 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 ...